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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北京中企院承担的“北京市西城区伊斯兰教协会什刹海清真寺”项目申请报告与节能登记表已取得北京市西城区发改委批复

作者:工程方案中心 时间:2015-07-06 浏览次数:1833

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,向来坚持“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”的原则处理涉及民族宗教问题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518日至20日于北京举行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:民族工作、宗教工作都是全局性工作;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,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依法管理宗教事务,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,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;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、社会和谐、文化繁荣、民族团结、祖国统一服务。一直以来,什刹海清真寺是穆斯林群众重要的宗教活动场所,也是回族群众不可缺少的文化活动中心,但由于年久失修,原貌建筑基本被毁,加之历史原因,清真寺的恢复及修缮工作长期停滞。201212月西城区政府重新将什刹海清真寺工程列入区重点推进项目;2013年西城区政府提出了加快清真寺建设的工作要求,在各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完善了规划建设条件等相关手续;2015年进入了全面建设期。

重建什刹海清真寺不仅是穆斯林群众日常宗教生活的需要,也是促进各民族同步繁荣、共享改革成果和展示平等、团结、互助、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需要;是西城区政府创新社会管理为社会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体现,也是进一步完善西城区文化旅游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。

 

项目地点:北京市西城区前海南沿5

规划面积:1.59

投资总额:836万元

咨询时间:2015年5

委托单位:北京市西城区伊斯兰教协会

审批单位:北京市西城区发改委

审批结果:通过审批,准予建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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